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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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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衢州 类型:工科类/理工类/专科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章程2020-02-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高职提前招生工作,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12877。  第四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七条 邮政编码:324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提前招生工作,制定提前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提前招生的重大事宜。下设提前招生工作组,具体组织和实施提前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2018年我校提前招生计划:护理专业40名、艺术设计专业40名,应用英语专业40名,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40名。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条 报名条件。符合2018年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一条 报名。2018年3月15日9:00——3月31日16:00,考生登陆我校招生网进行报名,逾时不受理,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第十二条 确定入围名单。学校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文化成绩,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专业招生计划300%比例确定入围名单,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5天内公布。  选取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技术六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根据下表折算,文化成绩满分为180分:学考等第ABCDE换算分值302520100  若出现同分,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技术六门学考科目分值高低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技术;若入围最低分出现同分且考生学考六个科目成绩均相同,则这些考生均入围。  第十三条 缴费。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应及时缴纳报名费,未缴报名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综合素质测评。提前招生报名费110元/人,请根据招生网提示缴费。  第十四条 打印准考证。已缴费的考生,可于4月15日起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十五条 综合素质测试  (二)测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8:30开始。  (二)地点: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三)测试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试项(分值150分):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方案另行通知。  2.素质特长分(分值20分)  我校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校,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素质特长分,学校将根据考生递交佐证材料的性质,实行“列举对号”计分,且所有分值均由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同一素质特长取最高项,不同素质特长可累计,但最高得分不超过20分。具体项目、等级和分值如下:序列项目等级分值1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音乐(个人)、舞蹈(单、双人)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20分省级一、二等奖或前六名10分2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地掷球、攀岩),其中篮球、足球、排球必须是主力队员,羽毛球、网球、乒乓球、健美操、地掷球、攀岩等项目必须是单人、双人、三人项目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20分省级一、二等奖或前六名10分3获得国家等级运动员证书(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田径、游泳、健美操、武术、地掷球、攀岩)国家二级20分4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或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电脑制作等大赛(限个人项目)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六名20分省级一、二等奖或前六名10分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坚持“六公开、六不准”制度,实施阳光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十七条 学校专业培养以英语为外语考试的语种。  第十八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请考生确认体检合格。新生入学体检不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 我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  第二十一条 录取分数。录取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文化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8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70分(其中素质特长分20分)。  总成绩=文化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第二十二条 录取。根据录取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1:1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剔除拟录取考生名单后,根据录取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名单。  考生总成绩分相同时,则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学考科目成绩等第高低排序,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英语,以上成绩都相同则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排序。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含顺序号)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分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录取时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若某个专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的120%(含)时,该专业按不高于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的70%(含)比例进行择优录取。  学校招生办负责将经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含顺序号)报送至浙江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双向选择。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它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  第二十三条 凡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本校招生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二十四条 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需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第七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提前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面试考评进行全程录像或录音。  第二十七条 所有参加提前招生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招生政策、规定,确保提前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第二十八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九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提前招生纪检监督组办公电话0570-8068232。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一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严格执行浙江省高校收费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学校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了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6867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邮政编码:324000  E-mail地址:zs0570@126.com  学校网址:www.qzct.net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详情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06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条   学校代码:12877。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324000。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确定预报招生规模。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无预留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区)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主要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2.对浙江考生。学校执行分段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需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1:1,高考总分相同者,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3.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4.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5.考生投档到我校后,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7.无专业加试要求。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政策性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0-806867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电子邮箱:zs0570@126.com。学校网址:www.qzct.net。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2020-06-20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区)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条   学校代码:12877。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324000。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确定预报招生规模。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区)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无预留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区)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主要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2.对浙江考生。学校执行分段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需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1:1,高考总分相同者,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3.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4.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5.考生投档到我校后,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7.无专业加试要求。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政策性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0-806867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学校网址:www.qzct.net。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7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2877。      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324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浙江、安徽、贵州、广西、福建5个省(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方式:        1.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2.对浙江考生。学校执行分段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需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1:1,高考总分相同者,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3.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4.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5.考生投档到我校后,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0-806867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      电子邮箱:zs0570@126.com。      学校网址:www.qzct.net。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0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五条   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六条   学校代码:12877。第七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高职,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第八条   学历证书: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衢州职业技术学院”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九条   办学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  第十条   邮政编码:324000。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用人单位需求、各地生源情况等,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分配。无预留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和社会的监督。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学校所有专业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十九条   具体录取方式:1.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2.对浙江考生。学校执行分段录取。考生填报志愿需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1:1,高考总分相同者,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3.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4.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外省,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5.考生投档到我校后,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7.无专业加试要求。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0-8068678。   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源路18号,邮政编码:324000。电子邮箱:zs0570@126.com。学校网址:www.qzct.net。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详情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07
2008年在浙江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0712、校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邮政编码:3240003、层次:高职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招生人数:浙江省1870名(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英语专业限英语外,其他专业不限。  (3)男女比例:除助产专业招收女生外,其他专业的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疾考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以进行征求志愿,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高职单考单招按大类平行录取。B、考生投档到我院后,我院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D、无专业加试要求。7、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师范类专业(五年制升段)学费32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学费为准)8、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电子注册统一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0-8015710、8027567、8027569  (2)传真:0570-8015020  (3)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24000  (4)E-mail地址:xsc@qzc.cn  (5)学院网址: www.qzct.net       考生咨询平台:http://202.107.245.88/guestbook/       2008年在安徽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0712、校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邮政编码:3240003、层次:高职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招生人数:安徽省25名(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英语专业限英语外,其他专业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疾考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以进行征求志愿,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B、考生投档到我院后,我院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D、无专业加试要求。7、学费标准: 50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学费为准)8、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0-8015710、8027567、8027569  (2)传真:0570-8015020  (3)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浙江省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24000  (4)E-mail地址:xsc@qzc.cn  (5)学院网址: www.qzct.net       考生咨询平台:http://202.107.245.88/guestbook/  2008年在福建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0712、校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邮政编码:3240003、层次:高职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招生人数:福建省15名(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英语专业限英语外,其他专业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疾考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B、考生投档到我院后,我院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D、无专业加试要求。7、学费标准: 50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学费为准)8、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0-8015710、8027567、8027569  (2)传真:0570-8015020  (3)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浙江省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24000  (4)E-mail地址:xsc@qzc.cn  (5)学院网址: www.qzct.net       考生咨询平台:http://202.107.245.88/guestbook/ 详情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5-07
2008年在浙江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1、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院校国家代码:12877院校浙江代码:0712、校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邮政编码:3240003、层次:高职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招生人数:浙江省1490名(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英语专业限英语外,其他专业不限。  (3)男女比例:除助产专业招收女生外,其他专业的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疾考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学院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以进行征求志愿,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高职单考单招按大类平行录取。B、考生投档到我院后,我院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D、无专业加试要求。7、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师范类专业(五年制升段)学费3200元/学年,其它专业学费50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学费为准)8、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0-8015710、8027567、8027569  (2)传真:0570-8015020  (3)联系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24000  (4)E-mail地址:xsc@qzc.cn  (5)学院网址: www.qzct.net       考生咨询平台:http://202.107.245.88/guestbook/  2008年在安徽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国家代码:128772、校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邮政编码:3240003、层次:高职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招生人数:安徽省25名(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英语专业限英语外,其他专业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疾考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学院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以进行征求志愿,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B、考生投档到我院后,我院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D、无专业加试要求。7、学费标准: 50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学费为准)8、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行电子注册。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0-8015710、8027567、8027569  (2)传真:0570-8015020  (3)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浙江省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24000  (4)E-mail地址:xsc@qzc.cn  (5)学院网址: www.qzct.net       考生咨询平台:http://202.107.245.88/guestbook/ 2008年在福建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1、学校全称: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国家代码:128772、校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邮政编码:3240003、层次:高职4、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招生人数:福建省15名(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体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英语专业限英语外,其他专业不限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所有专业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残疾考生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B、考生投档到我院后,我院根据考生考试分数,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C、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D、无专业加试要求。7、学费标准: 5000元/学年。(各专业学费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学费为准)8、学历证书:学生毕业后授予国家统一印发的“衢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按教育部《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暂行规定》实行电子注册。9、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0-8015710、8027567、8027569  (2)传真:0570-8015020  (3)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                 浙江省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24000  (4)E-mail地址:xsc@qzc.cn  (5)学院网址: www.qzct.net       考生咨询平台:http://202.107.245.88/guestbook/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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